教务处、财务处及各教学单位:
为更加准确、及时地发放外聘教师课酬,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职(课)教师聘任与管理规定》(琼贸职院字[2012]180号)文件要求及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外聘教师课酬发放流程调整如下:
自2020年5月起,外聘教师课酬实行
每月预发,期末核算制度,即: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每位外聘教师每学期安排的计划课时量计算当月课酬,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课酬(预发/核发)报送表》,于每月15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开具劳务发票予以发放。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统计外聘教师的实际任课课时量并在每学期末的最后一个月核算本学期课酬,若有中途停止上课的须提前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课酬(预发核发)报送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