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关于开展海南省人才团队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办通〔202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人才团队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围绕海南自贸区(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等发展需要,我省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引进或在建的重点产业人才团队,具体分为旅游人才团队、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人才团队、互联网人才团队、医疗健康人才团队、现代金融人才团队、会展业人才团队、现代物流人才团队、油气人才团队、医药人才团队、低碳制造人才团队、教育文化体育人才团队、房地产及规划建设人才团队,以及海洋、航运、航空、电信、维修、法律、会计、社科、智库等其他人才团队13个类别。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带头人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19)》领军人才以上层次,或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行业影响力;成员有5名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每年在琼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三)具有明确的人才团队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合作基础。
“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重点向园区、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人才团队倾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下载附件并认真填写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并于5月7日(拟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至组织人事处315室。
申报材料报送时要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1.《海南省人才团队申报书》《团队成员名册》《团队申报推荐表》(附件1、2、3),需提供纸质版和Word版,并刻光盘。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的身份、学历、科技成果、所获奖励或荣誉、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要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
(二)综合评选
5月下旬,省委人才发展局组织对申报团队进行综合评选,形成推荐意见。
(三)公示发布
5月底,省委人才发展局将拟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四、 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可享受以下服务保障待遇:
(一)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优先申报科研经费。
(二)可优先推荐申请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省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股权投资。
(三)可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申请人才信用贷款。
(四)成员可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清单。
(五)成员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参照整建制迁入的总部企业人才享受服务保障待遇。
(六)可参加“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评选,对入选为世界一流人才团队、国际先进人才团队、国内领先人才团队的优秀团队,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建设资助经费,其中40%可直接用于团队成员奖励和补贴。
五、其他
(一)在“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资助和取消资格等处理,5年内禁止再次申报认定,并依法追究团队带头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732061,电子邮箱:hjmzzrsc@163.com
组织人事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