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处长1名、副处长1名。
内设:
1、组织管理科
2、师资管理科
3、工资福利管理科
二、职责范围
1、制定和掌握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与用人计划。
2、负责学院的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工作,考核考察商调人员并如实向院领导汇报,办理人事调配手续,管理好人事档案。
3、办理干部任免、调配和提拔的具体行政手续。
4、负责承担学院党务工作,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各部门落实学院党委的具体工作任务。规划、指导各支部、系党建、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对党员、干部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和专业技术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事宜;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统计、劳动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院工资及津贴审核教职工的津贴补助。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
7、负责全院的人事调查、统计、报表,定期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
8、负责全院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协助院领导搞好教职工的考核、聘任制工作,并做好聘期的管理工作。
9、协助院领导搞好教职工的行政奖、惩工作。
10、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
11、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外教聘请等外事工作;负责派往国外学习、进修人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其它有关涉外事项的咨询和处理工作。
12、负责全院临时工的用工计划审定,作出聘请意见,报院领导审批。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管理科岗位职责: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承担学院有关党务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各部门落实学院党委的具体工作任务。规划、指导各支部、系党建、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对党员、干部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具体安排落实海南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等上级机关布置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管理科岗位职责:
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人事文书档案、教职工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依据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完成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收集、整理师资队伍基本信息;做好干部数据库管理以及干部统计、分析、制作报表等工作;协助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协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教职工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各类人员考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外教聘请等外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资福利管理科岗位职责:
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工作;熟悉和掌握有关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协助处室负责人研究制定各岗位津贴制度,完善岗位分配制度。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考勤工作;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手续;收集和整理教职工基本信息,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劳动工资表格和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师资队伍建设任务,具体负责学院的人员招聘、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聘任、人事调动等工作,为完成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负责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等。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抓好学院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考核等工作。
2、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全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3、负责学院的人员招聘、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考核聘任、人事调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人才规划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4、研究拟定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部门(系)的岗位设置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根据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制定各岗位津贴制度,完善岗位分配制度。
6、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外教聘请等外事工作;负责派往国外学习、进修人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协调工作。负责学院其它有关涉外事项的咨询和处理工作。
7、负责办理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政审手续。
8、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依据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完成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9、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