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是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以及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
1.负责党建工作规划和执行。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和学院党委的指示精神,拟定全院党建和组织工作计划、制度、报告、总结和各类文稿,经学院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实施。制定基层党建规章制度,经常性地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和遵守。协助做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
3.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的开展。负责做好党内统计、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籍的管理、各级各类的内查外调证明材料及党内先进评选等日常党务工作。
4.负责党校的规范建设。充分利用党校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和学院党委的要求,科学制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好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党员、干部信息管理数据库,按时做好统计报表、资料清理归档和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规定,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各项制度;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7.负责规范学院人事制度。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各类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人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学院机构岗位管理。依据上级规定和学院实际,统筹规划学院的机构设置、职能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编制计划、使用和调整。
9.负责人才引进和聘用。依据学院发展实际,制定各类人才的招聘计划和聘用细则,制定与实施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配套政策;落实招聘任务,及时补充人员缺口,做好各类人员的合同管理。
10.负责薪酬规划和管理。结合上级文件和学院特点,科学制定薪酬制度、年度工资计划,按时做好工资津贴补贴的审核发放,以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完成各类工资报表统计及填报工作。
11.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定并实施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有计划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激励,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建立业务考绩档案。
12.负责编外用工的聘用与管理。做好各类用工的审批、使用、管理;办理聘请兼职教师的有关手续;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13.负责人事日常事务管理。做好人事信息网站、教职工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办理教职工院内工作岗位流转手续、教职工请假手续的审批、备案、考勤统计等工作;落实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待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4.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我省、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学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15.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