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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社会保险,不用缴费就能享受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2-09-21 14:54:26  点击:  属于:工资福利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也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并非每项社会保险都需要个人缴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相关保险待遇哦~
生育保险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2022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缴费费率为0.5%,全部由单位缴纳。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当前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1~0.75,全部由单位缴纳。
“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国家和省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省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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