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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5-11 15:12:33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琼人社发〔2019〕195号)《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琼贸职院字〔2025〕14号)《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成果评分管理办法(试行)》(琼贸职院字〔2025〕2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级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2.履职能力条件

(1)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申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尚处于处分期的;经学校认定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其他情形。

3.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90学时,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或培训学时证明。

4.企业实践条件

专业课教师须认定为“双师型”教师,或任现职以来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不满5年的按实际任职时间折算)。其他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带队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件

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40岁以下青年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1年以上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6.岗位工作要求

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任务。辅导员岗和教辅岗位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7.科研工作要求

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考核任务,科研考核达到合格以上。

8.社会服务工作要求

完成规定的公共服务工作量考核任务。

(二)具体条件

申报晋级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明确的申报条件执行。

申报晋级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岗位按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明确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执行。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工作不包括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不涉及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技人员的岗位聘用学校已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54号)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为: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聘任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聘任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二、晋级聘用范围

(一)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和业绩成果材料等有效期截止计算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学校在岗并满足晋级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晋级聘用,学校择优聘任。距退休时间不足3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附件3或附件4或附件5)、《汇总表》(附件7)和《赋分表》(附件8),准备《材料册》(附件6),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其中:申报教师岗位晋级聘用的提交到所在二级教学单位,申报教辅岗位晋级聘用的提交到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

二级党总支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情况签署意见。二级教学单位对申报教师岗位晋级聘用的人员进行审核,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形成晋级聘用人员推荐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教辅单位对申报教辅岗位晋级聘用的人员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后,形成晋级聘用人员推荐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组织人事处审核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等材料,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成果等材料,产学研合作处审核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社会服务等材料,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材料。

(四)专家评议

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的人员进行评议,形成初步晋级聘用意见。

(五)学校研究

由学校研究确定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人员。

(六)报主管部门审核

学校对拟晋级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七)办理聘任手续

由组织人事处制作聘书,落实岗位聘任等相关后续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工作涉及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认真做好审核推荐等工作,确保专业级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一)实行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是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作出真实性承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自查实之日起,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岗位聘用工作程序。各二级单位要严格岗位聘用工作程序,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材料,不得上报。

(三)严格岗位聘用工作责任制。在岗位聘用过程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未履行核查责任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附件3或附件4或附件5)、《材料册》(附件6)、《汇总表》(附件7)、《业绩成果赋分表》(附件8)提交至行政楼412室,联系人:许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65955360,电子邮箱:hjmzzrsc@163.com。


附件:1-8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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