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我院骨干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任务及境外培训工作安排,经各处(室)、系(部)推荐,经审核,同意选派何耀明等75人(含副高以上专业教师)赴新加坡、台湾进行研修(附件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加坡(40人)
(一)填写《NYP办学理念和教学管理研修班报名表》(附件二),《拟派出人员组成情况》(附件三),请于3月20日上午9:00前发送至邮箱:lituo61@163.com
(二)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附件四)并打印二份(A4纸、双面)、《护照申请卡》(打印并签名,不能代签)(附件五),请于3月20日17:00前送至组织人事处315室。
(三)办理赴新加坡签证需录入电子相片,请自行到国兴大道省政府大楼外事侨务办公室641室进行图像采集,并将照片及回执单于3月28日之前送至组织人事处315室。
二、台湾(34人)
请赴台人员于3月22日上午11:0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组织人事处315室:
(一)《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附件六)打印件二份(签名确认)、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正反两面)、证件照2张(2寸,白底)及电子版。
(二)《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在组织人事处315室领取)。
附件一:赴新加坡、台湾培训名单附件一.doc
附件二:《NYP办学理念和教学管理研修班报名表》附件二.xls
附件三:《拟派出人员组成情况》附件三.doc
附件四:《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附件四doc.doc
附件五:《护照申请卡》附件五doc.doc
附件六:《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附件六.doc
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