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2020)》》的要求,现就我院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已在我校工作和新引进的人才。
(二)条件。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见附件1)中的人才认定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下载填写《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A4双面打印,封面和单位意见处加盖学校公章)(需提供纸质版1份,word版本和PDF扫描版各1份);
2.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纸质版1份,PDF扫描件1份)
(2)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纸质版1份,PDF扫描件1份)
(3)社保清单(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清单,官网保存电子专用章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纸质版1份,PDF扫描件1份)
(4)申请认定层级和标准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申请认定层级和标准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位学历证书需有学信网和学位网、高级职称证书、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取得职称资格的相关文件等,PDF格式扫描原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需提供纸质版1份,PDF扫描件1份)
(5)个人近期免冠白底照片(近期照片1寸或2寸均可,以身份证件号码命名,JPG格式上交电子照片)
(6)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
备注: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是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加具“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材料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按所列顺序报送组织人事处4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56668281@qq.com邮箱。
(二)学院网报。组织人事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材料提供齐全后,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三)省级认定。省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将发放《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证书》和天涯英才卡。
三、申报时间
常态化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小晖
联系电话:65732061
电子邮箱:1356668281@qq.com
附件:
1.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2.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5.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