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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2022-06-16 16:52:41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海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2〕2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下列人员:
  (一)学院聘用的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在我院,承担相应教学任务,与学院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二)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播音等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汉语言和对外汉语等相关学科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五)参加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即2020年至今)。202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拟于2022年7月开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即2021年至今)。2022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拟于2022年10月开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任教学科与申请认定学科不属于同类学科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参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教师申报职称,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建议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
  三、认定程序
  为方便申请人,我省实行高校教师资格全年规定时间内办理。
  (一)网上申报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等信息。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网上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
  (1)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即日起至7月14日17时、9月19日9时至12月12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申请人应上传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
  (2)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
  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3)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学历学籍信息”。
  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博士学位且申请减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学位证书信息”,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学位或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xlxwrz32/index.html)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4)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证书,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2.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1)以下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由认定机构比对认定: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2022年7月开展);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材料(2022年10月开展)。
  (2)网上不见面审批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完成后,请申请人及时登录省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提交以下相关审核材料,有关填报流程可参考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见附件1)。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相片相同)原件的扫描件(像素要求300dpi),供办理证书使用。
  《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体检表格式,见附件2。
  (二)资格认定与证书打印
  1.省教育厅将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逐一对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2.省教育厅对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和省政务服务网材料审核的,将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并加盖公章。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由学院统一领取并分发。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转发本通知,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宣传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知悉。
  (二)需要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扫码加入学院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微信交流群(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相关工作,逾期自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732061
 
  附件1-3、
 
                                                    组织人事处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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