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结合学院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学习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含劳务派遣)
三、学习平台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往学习已注册账号的教师可通过原账号登录,未学习过的教师可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登录入口:
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
学习指南:
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vade/
★特别提醒:该平台专题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版块,大部分课程相同。
各位老师请尽量通过“登录入口”网址进入学习,避免进错平台。如果老师们从首页进入专题,请务必注意在“职业教育”版块中听课,避免因进错平台造成听课学时无法认定。
四、学习内容
1.思想铸魂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课程。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确保教师按时按量完成学习,强化师德养成。
2.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学习服务与工作统筹。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完成学习的教师名单及电子学习证书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提交组织人事处。
3.注重总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将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开展情况写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中。
请各部门、各单位9月1日前将教师电子学习证书(以“单位+姓名+工号”命名)、取得证书名单、未取得证书名单一并报送组织人事处邮箱hjmzzrsc@126.com。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5732061
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